兒童青少年近視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,包括遺傳因素和環(huán)境因素,其中光是環(huán)境因素的一個主要方面。制定省地方的《方案》是為了為師生提供健康的鵝光環(huán)境,有效防控近視低齡化的問題。
《方案》中提出:“確保各學校教室采光照明改造驗收符合《GB7793-2010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(wèi)生標準》等所有強制性和推薦性條款的要求。”
在《方案》附件2中列明了中小學校照明情況排查的具體項目:
1. 燈具距桌面的垂直距離不低于1.7m。
2. 燈具排列采用長軸垂直于黑板的布置。
3. 黑板照明角度對教師無直接炫光。
4. 每個照明開關所控制燈具數(shù)不應多于3個,除具外其他燈具應按順序分組控制。
5. 黑板燈具應單獨控制,開關安裝在黑板區(qū)域同側。
6. 安裝風扇的教室中,出光口面應低于風扇葉面。
7. 燈具及其附件應安裝齊全,并無損傷、變形、涂層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。
8. 教室課桌面上的維持平均照度不應低于300Lx,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.7.
9. 教室黑板維持平均照度不應低于500Lx,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.8.
10. 教室宜采用3000K-5000K色溫的光源,光源的顯色指數(shù)不應低于0.8.
11. 教室的統(tǒng)一眩光值(UGR)不宜小于19.
備注:1.教室照明排查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內容,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及學??稍诖嘶A上增加排查項目;
2. 教室照明測量應在沒有天然光及其他非被測光源影響下進行。
3. 第8-10項測量方法按照《GB/T 5700-2008照明測量方法》執(zhí)行。
你的學校教室照明符合上述的排查項目的要求嗎?
如不符合則需要進行改造,以達到《方案》中所提出的要求,確保2023年底廣東省中小學教室照明需100%符合國家標準要求。
為保障改造質量,《方案》中要求在出現(xiàn)教室需進行照明設備改造時,即出現(xiàn)教室燈具安裝不規(guī)范、教室課桌面和黑板燈光存在平均照度、光源色溫、頻閃、炫光等不達標等情況時,需要按照標準進行安裝改造。改造時應先選取需改造的教室中的1間進行樣板間施工改造,改造后經檢測驗收合格后再進行其他教室的改造,全部完成后再進行抽檢。
隨著國家出臺關于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系列政策中,均提到要求 改善學生視覺環(huán)境。這也意味著未來兒童空間的裝修改造都需要重視照明環(huán)境,確保學校的照明設施的健康安全。